*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通知(2012)(发布日期:2012年4月18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8日)废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第七条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本所对《
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第
七条修订如下:
“第七条 相关股东在下列期间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一)上市公司业绩快报或者定期报告公告前10日内,未发布业绩快报的,且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定期报告原预约公告日前10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