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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诉顾然地等人非法经营案

  16.被告人库迪的供述,主要内容是:我与顾然地认识多年,顾然地请我来帮忙,负责做微电脑维护和软件开发工作。我知道顾然地在销售DVD碟片后,就开始对他销售碟片的性质有所疑问。主要原因是:电影公司在授权销售其制作的影片时,会收取一大笔费用,类似于版税,由此导致音像制品的价格很高,而顾然地销售的碟片仅3美元一张。此外,顾然地销售的DVD碟片,其包装和小商店中贩卖10元一张的盗版DVD碟片是一样的,其拙劣的包装不能不令我产生怀疑。
  17.被告人吴世彪的供述,主要内容是:我的服务部负责给快递公司揽业务。快递服务部可以代理邮寄正版DVD,但要提供正规音像商店的发票,盗版DVD当然不能代理邮寄。通过我认识的一个黎小姐介绍,顾然地认识了我,约我到他家去,说他有很多DVD要发往国外,问我能否邮寄?我说DVD不能有色情、反动的内容,顾然地说都是电影,于是我就约他过一会再见面,以便我找邮局的人问一下。出来后,我给浦电路邮局的卜振夏打电话,问他运送DVD是否可以,他说只要不是色情、反动的就可以,并同意给我6折优惠。像我们这样的小公司,能接到这样大量而且利润也很好的业务很不容易,所以我就给顾然地答复,说可以7折帮他邮寄。顾然地没有向我介绍他开什么公司,我从没有见过顾然地有类似营业执照的东西,他没有给我提供过正规音像商店出具的发票。当时我不清楚顾然地让我邮寄的DVD影碟是不是合法购进的,但后来我到顾然地居住的延平路123弄三和花园4号29E室里,见到有一个房间里堆放着约数万张DVD影碟,而且有5—6名工人在进行打包,我就想过:除非正规音像商店,要是个人经营,那肯定是搞盗版。另外,顾然地曾提出让我帮他在江浙一带租借一间仓库,他说是为了扩大销售量,同时也可以躲避上海文化稽查部门的查处,还让我帮他开个邮局信箱作对外联络用。接触中的这种种迹象使我知道,顾然地让我邮寄的都是盗版DVD。这些盗版DVD从何而来我不清楚,具体销售给谁我也不清楚,但邮件都是寄到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等国家。邮件粘贴单上的内容,是由顾然地手下人填写后交给任跃东的。我听黎小姐说起过,顾然地是通过他建立的一个网站销售影碟的,境外客户从网上订购影碟后,顾然地按照客户地址将影碟邮寄过去。顾然地手下有一个姓吴的,看上去像是主管;另外还有一个美国人,好像叫库迪,是负责网络方面的事,他在我和顾然地商谈租借仓库时也负责做翻译(有两次姓吴的在边上和库迪一起做翻译),其余员工的情况我不很清楚。我以为,销售盗版DVD最多是受到文化稽查部门的处理,只要罚一些钱就可以了结,没想到这是触犯刑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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