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取得新突破,保护环境日益改善
2008年,各部门以打击盗版、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有效保护了奥运会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了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加大专利纠纷案件调处力度,严厉查处假冒冒充专利案件。
2008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印发“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组织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开展了为期一年的“雷雨行动”、“天网行动”。前者以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尤其是恶意、群体及反复侵权、假冒、冒充为主;后者以打击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为主。这两个专项行动大大遏制了专利诈骗行为,有效维护了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2008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座谈会。截至2008年底,审批成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44个。
2008年,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 092件,其他专利纠纷案件34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案件59件,查处冒充专利案件601件。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7 056人次,检查商业场所7671次,检查商品2 110 822件,向公安等部门移交案件21件,接受其他部门移交案件11件,跨部门执法协作327次,跨地区执法协作262次。
2008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56 634件,其中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7 045件,一般违法案件9589件;查处涉及侵犯港澳台和外国商标注册人权益的案件10 965 件;共收缴和消除违法商标标识1 963万件(套),没收、销毁侵权商品2 287万件,罚款46 740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商标犯罪案件137件、犯罪嫌疑人145人。
2008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据统计,在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共办理互联网侵权案件453件。其中依法关闭192个专门从事侵权盗版的非法网站;对173家网站采取了责令删除或屏蔽侵权内容的临时性执法措施;对88家侵权严重的网站,除责令其删除或屏蔽侵权内容外,还给予罚款及没收服务器、 计算机硬件设备等行政处罚措施 (罚款总计1 079 853元,没收服务器、计算机硬件设备184台)。并将涉嫌构成著作权犯罪的10起重大案件移送相关司法机关。
2008年,国家版权局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取得新进展。据统计,在2007年完成1 500家大型企业软件正版化的基础上,2008年全国又有7 600家企业列入年度完成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目标,部际联席会议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近6 100家企业进行了检查验收,共督查企业近3 900家,查处违规企业近570家;各地各部门举办了300余次培训班,参训企业数量近8 200多家,培训人数近18 200人。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在中央企业、民营大型企业、外资企业,以及金融、煤炭、印刷、旅游饭店、网吧、勘察设计等重点行业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2008年,全国海关共扣留进出口侵权货物11 135批,涉及侵权货物数6亿多件,与2007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49.3%和93%。知识产权权利人积极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1至11月,海关总署共核准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2 292件,新增的备案申请数量与2007年同期基本持平。
2008年,文化部以迎接北京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为主线,开展了文化市场“奥运保障行动”,严厉打击了违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深入整顿和规范了音像市场秩序,直接督办了海南1·13非法复制光盘案、天津6·03盗版光盘发行团伙案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得到了有效加强。
2008年,公安部分别会同国家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版权局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相继建立起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协作配合机制;6月,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
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建立了两部委知识产权保护协调会商机制,为共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