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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与应试教育

  

  二、应试教育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是社会多方面的矛盾和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在众多的主客观因素中,我们当前教育制度中的弊端,即应试教育倾向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因此,我们探讨一下应试教育的种种缺陷和弊端及其助长未成年人犯罪的消极影响,有利于我们不断改进学校教育体系,从而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一)应试教育是抓少放多的“精英教育”,它使基础教育为社会发展“树人”的根本职能严重错位,造成三个严重两极分化。


  

  应试教育强化了基础教育的选拔功能,把向高一级学校选拔输送为数不多的生源作为学校工作的主要目标,形成选拔少数,淘汰多数的甄别式教育。学校为了确保少数尖子生升学,往往忽视或放弃大面积中差生的教育,造成教育系统和学校内部机制的异化,形成三个严重两极分化:即重点校和普通校两极分化;快班(好班)和慢班(差班)两极分化;尖子生和差生两极分化,其结果是教育资源大量向重点学校倾斜,普通学校办学经费严重短缺,教育资源的配置极不合理。许多学校对大面积的中差生难以进行因材施教,大多采取“维持到毕业”的做法,有的甚至对中差生采取冷漠和歧视的态度。这样,基础教育的办学宗旨发生严重错位,从应该面向全体学生扭曲为面向少数尖子生,从为社会发展培养人才错位成为向高一级学校输送生源。大量失去升学希望的中差生成为应试教育的“弃儿”和牺牲品,他们很容易对学校、老师和社会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其中一部分人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违法乱纪,有的干脆退学,混迹于不良小团体或犯罪团伙之中,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二)应试教育削弱了中小学的精神文明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


  

  应试教育重智育,轻德育、体育和美育,使基础教育“育人”、“树人”的根本职能发生错位。强大的升学压力使学校被迫将提高升学率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其结果必然是放松对学生的精神文明教育、道德品质教育、社会公德教育以及青春期性卫生教育和性道德教育,至使中小学生难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部分学生社会公德差,道德品质差,是非观念差,私欲、物欲、征服欲、占有欲恶性膨胀。这样的未成年人好比一个失去了免疫力的机体,任何病毒都可以轻易地长驱直入。在当前社会上的种种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的影响下,在那些广为蔓延的精神垃圾和不健康的性信息的毒害下,一部分心理发展不平衡,道德品质较差,抗干扰力弱的未成年人很容易产生越轨行为,甚至实施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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