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侵财型犯罪和毒品犯罪大量增加。近年来,由于种种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在部分未成年人中,个人主义抬头,人格理想发生倾斜,享乐主义蔓延,拜金主义泛滥,致使未成年人犯罪中侵财型犯罪巨增。在侵财型犯罪中,以盗窃罪和抢劫罪最为典型。据公安部门统计,近几年中犯盗窃罪和抢劫罪的少年犯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80%左右。其中新出现的暴力侵财型犯罪有抢劫出租汽车,绑架杀害人质,车匪路霸以及抢劫银行、金店等。此外,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另一个特点是毒品犯罪迅速增加,毒品犯罪案件大幅上升。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1997年共登记吸毒人员54万人,其中80%为青少年。毒品犯罪有向低龄方向发展的趋势,一些未成年人也因种种原因加入了吸毒、贩毒的行列。同时毒品犯罪正在向集团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不少团伙已形成走私、运输、贩毒、窝藏“一条龙”。有些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不易被怀疑的特点,教唆未成年人参与运输、贩卖毒品,致使少年毒品犯罪以及因毒品而引发的其他犯罪迅速增加。
3.严重犯罪日益突出。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性质更加严重,不少大案要案都有未成年人参与。作案的种类主要是重大杀人、伤害、爆炸、强奸轮奸案件以及重大盗窃、抢劫、贩毒、贩卖枪支弹药等严重刑事犯罪。在全国法院审理判决的未成年犯中,严重犯罪所占比重1992年为64.35%,1993年为68.51%,1994年为64.82%,1995年为65.1%;严重犯罪的未成年犯人数,1992年为21493人,1993年为22204,1994年为24885人,1995年为23328人,呈居高不下的态势。
4.犯罪手段成人化,智能化。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手段向成人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作案方式由传统方式向现代方式转化。未成年人犯罪大多由成年的惯犯、累犯传授“犯罪经验”,或由成年的主犯“亲自指挥”作案,或是从电影、电视以及小说中模仿作案手段。他们实施犯罪多采取较隐蔽的犯罪手法,作案前周密策划,反复踩点,作案时易容化妆,戴手套戴面具,使用麻醉剂和现代化的交通、通讯工具,配有刀枪(火药枪、猎枪、甚至军用枪支)等凶器,作案后清洗、伪造现场,毁灭或转移证据,逃避追捕,往往叫人难以相信是未成年人所为。
5.团伙犯罪现象严重。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作案的案件逐年递增,而且有向“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的趋势。据重庆市公安机关统计,该市97年上半年破获的犯罪团伙中,盗窃团伙占57.3%。抢劫团伙占23.5%,这与70年代那种组织松散和80年代那种以流氓斗殴为主的犯罪团伙有明显的区别。90年代的团伙犯罪多以占有钱财为目的,有些甚至带有黑社会的性质。犯罪团伙人多势众,往往使受害者不敢反抗。团伙中大多以惯犯累犯为首领。他们教唆操纵未成年人作案,以功利实用主义和哥们义气相互感染,扩散无罪责的自欺心态,犯罪手段往往极其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