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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法学类灰色文献资源

  根据1995年原国家教委公布的目录显示:全国法学博士学位单位9个、专业点32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43个、专业点143个。加起来为52个单位、175个专业点。按照这种分布,法律图书馆应该做的是追寻这些论文的信息源,整理相关论文目录,为将来提供系统的文献信息服务。什么叫挖掘文献信息的资源价值?笔者认为就在于根据各类文献的特点、摸清文献流通渠道和信息源,为读者提供整套的专题文献线索与脉络;而不是让读者自己去大海捞针、跑遍万水千山去查找一篇灰色文献。
  6.全国司法档案文献。
  此类文献不属于图书馆的业务范围,它是另一个文献收藏机构的领域;但是对于时效性特别强的法律学科及其专业文献来说,司法档案文献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原始文献类型。作为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政治、经济、科会文化等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成的历史记录,档案文献是真实地反映了各级司法领域、法制建设过程中的全部重要记录的载体。泛指的司法档案是指包含在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馆(室)中涉及政策、立法、司法等方面的行政公务档案与司法文件档案。除此之外,特指的司法档案是指我国各级司法部门中的司法业务档案;特别是通常司法业务中称呼的预审档案文献、起诉档案文献和诉讼档案文献。这三种档案文献在所有档案中属于专门类档案,分别由公安档案部门、检察档案部门、法院档案部门来管理。例如:全国法院的诉讼档案案卷主要包括了从1949年建国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活动中形成的所有诉讼案卷,每个独立的案卷均以法院受理之日起,到终审完结时的整个诉讼过程中所有材料。截止到1994年全国各级法院档案部门诉讼档案案卷数3000万卷,占全国档案总卷数的三分之一。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强化,各级法院受理的诉讼案卷急剧增长,全国32个高院档案馆、500多个中院档案室仅此一项的业务工作量就可想而知。这些诉讼档案文献是我国司法审判工作的全部历史建立记录,是研究与完善我国司法制度、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背景文献。
  目前,除极个别的案卷经有关部门审批后作为典型案例公开外,绝大多数案卷还不能对外提供利用。伴随国家法制建设事业的逐步迈进,公开部分案卷,在内部提供流通是司法档案业务的大势所趋。
  三。法学类灰色文献资源的作用
  
  文献的价值与作用是由其内含的学科信息内容所决定的。纵观法学灰色文献的资源分布体制可将其内容大致归纳为几种:(1)涉及各级各项重要立法进程的前期性研究(2)部门法制研究与专业学术性的交流和总结。(3)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领域的超前性研究。(4)各级司法业务与调查研究。(5)各类法制工作部门的统计与工作指导。(6)重大学术活动与学科内的交流报道。(7)对未来学科发展与国家法制建设的预测。(8)中外法学交流与最新科研成果的宣传。上述的内容决定了法学灰色文献所应具有的重要学科作用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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