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影响了铁路警察队伍素质的提高
铁路警察虽然从整体来看是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纪律严明,值得党、国家和人民信赖的队伍,但是要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铁路治安秩序的客观需要,不能说是没有差距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每个人的素质。但是,现行体制影响了铁路警察队伍素质和战斗力的提高。从领导干部任免看,经常是铁路部门的人员被调来担任公安局。处、科室的领导,这些人文化程度并不高,有的还很低,没有铁路警察工作经历,其能力。水平和工作结果可想而知。从一般警员录用来看,由于铁路大量超员,新增警员多数只能从铁路内部的站、段职工中调剂。而这些人大部分又是铁路子弟,一般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更没有接受过公安教育,有的甚至中学都没有毕业。这样下去,铁路警察队伍的素质如何提高?更为严重的是,铁路警察的数量与实际所需要的数量相比差距较大,但铁路部门仍把铁路警察机关人员列入‘时曾效”的减员对象。从以上方面来看,现行铁路警察宏观管理体制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五)不利于铁路警察整体功能的发挥
现行体制对铁路警察整体功能发挥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受各铁路局。分局利益和经济效益的影响较大,导致各自为战,“名为其主”;其二,这种体制使全社会对铁路警察机关的性质的认识产生错误,认为铁路警察是企业警察。这种误解使地方警察主观上不愿意与铁路警察相互协作,使铁路警察在广大公民和犯罪分子面前缺少威严;其三,造成地方警察与铁路警察在地位上的不平等。
二、铁路警察宏观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铁路警察宏观管理体制与整个警察体制一样,都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的。伴随着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步伐的加快,改革原有的铁路警察体制1已是势在必行。但是,究竟什么是管理体制?体制改革改什么?体制改革应当遵循怎样的原则?……等等,对于这一系列的问题,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十分清楚,而这些问题恰恰又是体制改革的基本认识前提。因此,很有必要首先解决这些思想认识问题。
(一)关于“管理体制”的说明
关于“管理体制”这一概念,在认识上存在着一个应当引起注意的错误,这就是很多人把“把管理体制与管理体制中的组织结构形式方面划了等号”,以致于人们谈到铁路警察体制改革时发表了许多不正确的主张。其实,体制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
一般来说,警察体制是指警察实施管理的组织形式和运转机制。其中,组织形式或称组织结构是警察管理体制的一个方面,包括各级组织和各级组织中的各种部门;另一方面是它的运转机制,它主要包括领导、指挥和管理权限石级组织和部门职责和权限(即组织规定和行为规范体系)。因此,警察管理体制又可以概括为基本组织结构、领导指挥管理系统、各级组织职能,以及相互关系四个方面。
在上述四个方面之中,结构是体制的最基本的方面,领导指挥管理系统是体制的关键,而各级组织职能是体制的核心内容。管理体制中的四个方面的作用的发挥,是在相互联系中,即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中得到实现的。任何一个方面都不可能脱离其他方面而孤立地发挥作用。进行铁路警察宏观体制改革,需要首先完整、准确地理解管理体制的内涵。
需要说明是,组织结构虽然在体制中处于一个基础的地位,也就是说,构建体制需首先进行警力的合理组合,然后才能考虑其他问题,但是,结构毕竟是其他方面的一种概括和表现形式,当这种结构一旦形成,它对体制所产生的影响是久远的,改变它是很艰难的。这就好比盖楼和拆楼,盖楼时要先打基础,基础打不好,楼是无法盖好的;而拆楼时,拆顶层好拆,当拆到基础时,就意味着整座楼没有了,需要重新盖一座。正是因为结构有这样的特点,所以,结构往往又成为某种体制建立以后一定时期其自身正常运行和改革中的一种消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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