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防利益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规定的两类犯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相同的,即都是军事利益;两类犯罪的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国家军事利益、军队和军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两类犯罪的主观方面,除个别犯罪以外,都是出于故意。两类犯罪不同的是,犯罪主体有所区别。可以说,它们是依法维护国防利益的相辅相成的姊妹章,是运用
刑法手段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武器。
三、学习、宣传、贯彻新
刑法,依法打击危害国防利益犯罪
新
刑法的颁布和施行,为我们打击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行为,保护国家的军事利益、保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要认真学习新
刑法,积极宣传新
刑法,严格贯彻新
刑法。要向全国人民宣传新
刑法,普及新
刑法,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通过宣传媒介加大宣传力度,使全体公民都做维护国防利益的守法公民;全军要深入进行新
刑法的教育,尤其要重点学好《危害国防利益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两章,增强守法观念,做贯彻新
刑法的模范;各级司法机关更要深入学习新
刑法,研究领会新
刑法中一些新的规定,增强执法观念,提高依法办案水平,还要认真做好实施新
刑法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坚决依法打击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行为,维护军队的稳定,增强军队的战斗力,为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新刑法典分则的完备性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