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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末日的交待——《送法下乡》自序

  但是,最重要的是,争论不解决实际问题。就算我争胜了,也许有点“名气”了,但不就是落个“本土资源”的虚名吗?晴雯都知道枉担一个虚名是不好的!你要想真正说服人,让人少一点怀疑,你得拿出东西来,让人看看:在中国的土地上,只要你认真,有眼力,有能力,研究那些看上去很不起眼的问题同样可以出好货、真货。中国人是很聪明的,只要有好东西,他/她们是会辨认出来的;接着,他/她们就会模仿(当然也可能会有盗版),然后还会创造。因此,最重要的是不要太多(偶尔是可以的,也难免)争论或构建那些“众妙之门”的问题:诸如“本土资源”何以可能?“本土资源”是否存在?“本土资源”是否必要?重要的是你从对中国的研究中拿出显然是外国人写不了的同时还够得上是学术的东西。
  三年多过去了,我现在拿出了这个东西。我认为它像是一个中国人写的,不像抄的,也不像编的,更不像译的;它包容和体现了并推进了我先前的那些思考,是我比较系统地开掘“本土资源”后的一个产品。它来自于一个生长在这块土地上的人对中国司法中的一些常见现象的探讨和思考,来自对中国基层普通法官之经验的总结和概括。但它又不是对中国现象的罗列或列举,它有理论追求。它不仅深入了一个法学界长期关注不够的初审法院的司法实践领域,突现了一些在现有的法学知识框架中很少或很难为法学家注意的问题;而且在理论分析上,它也没有诉诸那种强调文化不可通约的理论框架,而是力求在一个既使是普通人也可以理解交流的理论框架中对经验材料做出分析和解说。它也许还很不完美,甚至会有一些错误;但是,它只能产生于这块我深爱着的土地。在这个意义上,它是原创的,是不可替代的。
  五
  这是20世纪的最后一个黎明!
  在这样一个具有象征意味的时刻结束这样一本书,无法不让人感动。尽管我知道这个日子仅仅是一个符号,并无太多的意义,但是,我还是感到,这是一个壮丽的时刻!(现代化已经将我们规训得够齐整的了)。
  此刻,大洋彼岸,我的学生们、我的同事们、我的同胞们聚在一起吃年饭,怀着各种复杂的但充满憧憬的心情迎接新的一年、新的世纪和新的千年;而再过几个小时,将是一片欢腾……。而“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我,将在办公室里度过这一时刻。
  我思念我的祖国。
  我想起了一个诗人的诗句: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
  因为我爱得深沉……。”[4]
  20世纪末日清晨6时于坎布里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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