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1993年6月初版,台湾瑞明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承印,第264页。 〔2〕杨立新:《侵权特别法通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0年4月第1版,第21页。 〔3〕陈朝壁:《罗马法》上册,台湾商务印书馆,第123页。 〔4〕丘汉平:《罗马法》下册,上海会文堂新记书局发行, 第604页。 〔5〕〔意〕彼德罗·彭梵得著、黄风译《罗马法教科书》,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284页。 〔6〕同〔4〕,第284页。 〔7〕同〔4〕,第283页。 〔8〕同〔2〕,第123页。 〔9〕同〔3〕,第604页。 〔10〕同〔4〕,第283页。 〔11〕江平、米健:《罗马法基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1版,第199页。 〔12〕史尚宽:《债法总论》, 台湾荣泰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78年9月版,第3页。 〔13〕由嵘、胡大展主编:《外国法制史》, 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63—65页。 〔14〕《民法大全选译IV·1》,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1页。 〔15〕《罗马法教科书》,第285页。 〔16〕林诚二:《论债之本质与责任》,载郑玉波主编:《民法债编论文选辑》上册,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4年7月初版,第35页。 〔17〕同〔15〕,第285页。 〔18〕同〔15〕,第285页。 〔19〕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四册,1986年2 月再版,台湾兴丰印刷厂印刷,第85页。 〔20〕前引林诚二文,第39—40页。 〔21〕王伯琦:《民法债编总论》,台湾国立编译局1962年5 月初版,第162页。 〔22〕同〔19〕,第87页。 〔23〕前引林诚二文,第27—28页。 〔24〕前引史尚宽著,第3页。 〔25〕同〔24〕,第51页。 〔26〕郑玉波:《民事责任之分析》,载《民商法问题研究(一)》,1983年8月第4版,台湾永裕印刷公司印刷,第113—114页。 〔27 〕郑玉波:《民法债编总论》, 台湾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78年第7版,第12页。 〔28〕李宜琛:《日耳曼法概论》,商务印书馆,第75页。 〔29〕前引林诚二文,第28页。 〔30〕同〔24〕,第52页。 〔31〕韩忠谟:《法学绪论》,1991年5月增订版, 台湾雨利美术印刷有限公司印,第69页。 〔32〕管欧:《法学绪论》,1982年1月第44版增订本, 台湾蓝星打字排版有限公司印,第191页。 〔33〕沈宗灵:《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7月第1版。第404—405页。 〔34〕佟柔主编:《中国民法》,法律出版社1990年,第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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