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与中国刑事司法改革
陈兴良
【摘要】随着我国融入世界经济贸易体系,我国正在逐渐摆脱以专政为核心的刑事司法理念,向以人权保障为归依的刑事司法理念演进。在这一过程中,引入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十分必要,其中包括价值上的转换,制度上的改革,规范上的更新。我们在处理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与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关系时,必须处理好国际化与本土化、积极与稳妥、引入与融通的关系。
【关键词】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中国刑事司法改革/国际接轨
【全文】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表明中国已融入世界经济贸易体系,从而加速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国入世,其意义决不限于经济贸易,它必将对中国的政治、社会与法律的发展带来深刻的影响。本文仅就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与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互动关系略述己见。
一
国际刑事司法准则是指在联合国的主导下,国际社会形成的有关刑事法律的制定、实施和遵行的标准、规范和政策。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国际性。国际刑事司法准则是世界各国所奉行的最低限度的刑事司法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毫无疑问,各国均有各自的刑事司法准则,这种刑事司法准则是各国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在同犯罪作斗争中形成的,具有本国的特色。但随着国际交往的加强,全球一体化同样会对刑事司法带来重大影响,在联合国的主导下,形成了国际刑事司法准则。这些刑事司法准则为各国所遵循,因而成为刑事司法的最低标准。2.刑事性。国际刑事司法准则是指与刑事有关的标准、规范和政策。刑事司法涉及对犯罪的惩治,因而与一个国家的刑事政策是有密切联系的。刑事司法活动涉及刑罚权的行使,以往被认为是一个国家主权的重要内容,他国是不能干涉的。但随着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形成,国家刑罚权的行使同样要受到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限制。3.选择性。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作为国际化的规范,并不具有对各国天然的强制性。各个国家可以自主地决定是否加入某一国际公约以便决定是否受这一公约的约束。但一旦加入某一国际公约,就要遵守其所规定的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具有选择性。联合国通过发布为数众多的示范性和建议性的刑事司法准则,便于帮助各国根据各自的需要和可能作出适当的选择。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往往是经国内立法确认以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因而国内法对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确认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