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中医学就人的精神活动对肌体健康的影响早就有过阐述。中医学将精神活动分属于五脏所主,而不仅仅局限在脑;中医将人的各种精神情绪变化概括为喜、怒、忧、思、悲、恐、惊七种,称之为七情,即七种情志变化。中医学认为,精神情志的变化,可以使气机紊乱,导致气机的失调;同时,不同的情志变化,对人体中脏腑的影响,也是各有侧重的,五脏与七情之间有一定的相应关系。中医学将其归纳为“肝主怒”、“怒伤肝,“心主喜”、“喜伤心”,“脾主思忧”、“忧思伤脾”,“肺主悲”、“悲伤肺”,“肾主恐”、“恐惊伤肾”。⑧
七情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情绪变化,它与我们所说的精神损害并不等同。但是除了“喜”外,七情中的怒、忧、思、惊、恐都可以成为精神损害的表现形式。因此,七情对脏腑和气的影响,正是精神损害向物理损害转化的恰切说明。
在现代心身医学中,临床实验已经证实了受害人心理健康受损害后的消极情志变化会带来循环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神经症、皮肤病、性功能障碍等病症。以肿瘤的病因为例,大量研究表明,不少肿瘤病人患病前曾经有过长期的负性情绪刺激或突然的重大的精神打击。对恶性肿瘤患者作心理调查发现,克制自己、压抑愤怒、有不安全感及不满情绪的人易患恶性肿瘤。深深的忧郁、失望和难于解脱的悲哀是促发肿瘤的因素之一。
关于肿瘤发生的身心模式,可参看下图:⑨
心理压力
忧郁 失望
大 脑
丘脑下部活动 脑垂体活动
抑制免疫机能 异常细胞增加
癌瘤生长
依照中医学和现代心身医学的基本理论,个体的心理健康状况直接关涉到生理健康。尽管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并不细究疾病背后的精神或心理因素,尽管立法者也并未承认心理损害能够招致生理损害这一医学上早已确认的事实,但是我们不能就此否认精神损害与物理损害之间的内在联系,否认医学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一句话,我们应当在法学上明确肯定精神损害与物理损害之间可以构成因果关系。
(五)精神损害的物化性
由于精神损害具有无形性,人们很难凭借感官对其产生具体的表象,因此,精神损害就仿佛变成了一种云里雾里的东西,一个模模糊糊的存在物。理论家们异口同声地宣称,权利主体的精神生活、精神世界是崇高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是污浊的、卑俗的物质世界所不能比拟的。他们断言:精神劳动只能创造精神产品,只能用精神的方式来评价和补偿,因此,精神世界属于天国,物质世界属于地狱,天国的事物是不能依地狱的标准来衡量和评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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