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参议员的年龄至少必须是三十岁。
2、他必须是居于自然出生或自然的国民资格。
3、他必须居住在他被任命的省并且拥有价值4000美元的财产。
4、就魁北克来说,他必须是他被任命的选区居民。
三、资格的取消
参议员由于下列任何情况而丧失其议员资格:
1、 连续两次没有参加会议;
2、 他放弃了对国家的效忠宣誓,或发表了对外国机构的效忠宣言,或做了充当一个外国国民或公民的行为;
3、 他成为破产者或无偿还能力者,或盗用公款者;
4、 他被控告犯有叛国罪或犯了重罪,或任何不名誉犯罪;
5、 他终止了作为一个省的居民而迁居其他地方;
6、 他自动辞弃参议院的席位。
四、 薪水和津贴:
参议员的薪金是8000美元,还有2000美元的各种津贴。
五、参议院议长:
参议院议长由总督任命,领取23000美元的薪金。议长享有表决权。如果票数相同,那么该决议就认为被否决。他在票数相等时不享有投票权。
六、法定人数:
十五名成员构成参议院的法定人数。
七、参议院的权力:
1、 财政权。
参议院的权力没有法律加以限制。唯一的规定是,所有的拨款或税收议案必须由平民院制定。因而,参议院强烈要求修改甚至否决财政议案。例如,1912年,参议院否决了财政议案。1923年和1924年,参议院否决了建立国营铁路分支机构的建议。1925年,它戏剧性地修改了影响了国内银行的拨款援救受灾者的议案,而且平民院不得不同意。参议院极力主张,如果它担当省级权利的救世主的话,那么它一定拥有干预财政立法的权力。提及参议院行使财政权的问题,旦森描述道:“……当参议院增加不能作为是先例的事件的无效条款时,平民院默认参议院的修正案不是罕见的事情。”参议院的这种财政权的分析评价表明,参议院不公开否决任何一项单纯的财政议案。除了影响到平民院不能接受议案的修正外,参议院有权修改,这相当于它的否决权。在这方面,加拿大参议院比英国的贵族院享有更优越的地位,英国的贵族院只能把财政议案扣留一个月的时间。
2、 立法权。
参议院拥有与平民院平等的立法权,因为它在起草非财政议案时并没受到特别阻拦。加拿大
宪法的创始人想使参议院成为一个修改和限制的议院,以处理平民院可能出现的错误或过激行为。由于各部对平民院负责,只有得到平民院的多数支持才能继续执政,因而,部长要向平民院提出所有的议案。此外,自本世纪二十年代以来,只有一名部长和不管部长占参议院的议席。这就使参议院在法律的制定和政策的控制上大大失去了其重要性。部长向他们占议席的平民院提出所有重要的立法,而且能够维护其所起草的立法。这对于参议院制定有关立法来说是一种倒退。